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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提交资料:
1、 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土地来源证明
2、 个人建房许可证或准建证
3、 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 办理窗口:
产权登记窗口
三、 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 税费标准(申请登记人缴纳)
1、 新建房屋测绘费:
住房:1.36元/㎡,其它用房2.00元/㎡
2、 产权登记费:
住房:80元/套
其它用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的,每宗100元;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每宗200元;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不超过40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加20元,超过40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以内加10元,房屋所有权登费每宗收超过8000元,按8000元收取
五、办理程序:
申办人委托
产权登记窗口受理
资料初审
复 审
审 批
缮 证
收费发证
归 档
六、 联系电话:3861623
投诉电话:386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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