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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未获批不允许建房
2008-8-29 9:57:25   鄂州房产网  访问数:52  发表评论

 孙先生:我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说现在土地是一个水泵公司的,如果要转变土地使用用途得先挂牌,比较麻烦,他们想先把房盖起来,造成既成事实,然后用低价买下这块地。我已与开发商签了购房协议,不是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们签订的协议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答:关于土地使用用途的转变,根据土地取得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规定。如果取得的地块是出让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门申请变更用地性质,政府土地部门会征询规划等部门的意见,决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该地块是划拨土地,按现行规定,则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者拍卖方式取得,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具体要看水泵公司是以何种方式取得土地的,如果该土地使用用途并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就建房并出卖是一种违法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协议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某些要点,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等的书面文件,与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荣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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