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知精神,根据鄂州政办函[2008]81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精神,2009年我局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2009年,按照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局政务网站上予以公开。主要有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办事——行政审批行为的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效和受理机构等;网上合同备案;房产政策法规;数字房产;公示专栏;租售专栏;楼盘展示;楼市置业;我局的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群众办事和行政执法相关内容等,共计21大类,33个子类。我局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做到了全部公开。
(二)其它方式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除了以本局政务网站外,还以触摸屏、大屏幕、查阅点资料查询、现场公示和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同时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通过在交易大厅设置的大屏幕、触摸屏及时公示审批程序、收费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此外,开发单位也可通过触摸屏自行查询项网上合同备案进展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局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起,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9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0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责任落实
我局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针对我局工作实际,及时组建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鄂州房管文[2008]17号),成立了由詹泽民副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房产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局办公室。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并要求各部门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各部门都能认真贯彻落实,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承办人,建立了相应的目标责任制,开展了信息梳理工作,做到了单位有领导分管,工作有机构负责,工作责任有人落实。
(二)建立健全保障措施,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我局建立了增改政府信息的申报制度,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各部门承办人员及时予以公开,报相关局领导及保密部门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后交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房产局电子政务网站予以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对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求各部门严格按照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稳妥处理,做到规范受理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三)结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更新信息公开政务网站
我局根据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新增了一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09年又补充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合同备案,房产证查询等工作专栏。目前已累计开通30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网上备案业务,可实现开发企业与购房户在网上实时签约、实时备案,维护了商品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切实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形式服从内容、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除上政务网站予以公开以外,还利用触摸屏、大屏幕、查阅点资料查询以及告示牌等形式予以公开。
(四)建立信息公开监督机制,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我局搬迁新址办公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内容,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把依法行政、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我局还对照《条例》要求,对信息公开承办人员进行了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2007年以来,没有发生对公开权利人的申请推诿、拖延或应公开不予公开的问题,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涉及房地产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例如公示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 除网站外,进一步加强其它形式的信息公开。在市局和区局办公场所、办事服务窗口等完善电子大屏幕、触摸屏和公示栏等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利用各项条件,开展房产政务公开。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环节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2010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动全市房地产行业创新发展和繁荣进步,为“创新鄂州”、“和谐鄂州”建设做出更多的贡献。
鄂州市房产局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